北京早期教育网 > 网上办公 > 文件公告 > 正文

北京市优秀学前教育研究成果评选方案(试用)

时间: 2003-11-1 15:17:27 编辑:

北京市优秀学前教育研究成果

评选方案(试用)

一、指导思想:

积极贯彻全教会精神,以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为指导,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,总结典型经验。鼓励北京市学前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,促进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创新;研究育人、科研兴园,促进教师专业化素质和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。

二、评选范围:

经过区级评选,其三分之一的研究成果入围。

三、评选要求:

1、  23年评选一次。

2、  提交论文成果材料一式5份。

1)、字数以30008000字为宜;

2)、A4纸打印、字体为小四号字;

3)、如能有体现成果作用意义的相关材料,如专著、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、证书、音像制品等,也可报送一份。

3、  申报成果应经过1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。

4、  所设奖项:

1)、优秀成果奖(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其中一等奖510%、二等奖1520%、三等奖2030%

2)、优秀指导奖:

四、评审标准

1、成果符合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的精神,体现幼儿素质教育思想。

2、研究立足于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,对教育教学有指导作用。

3、符合幼儿教育规律、尊重幼儿年龄特点,在理论或实践方面有创新。

4、研究过程真实、科学、严谨。

5、  文章内容充实、逻辑性强,文字通顺、简明。        

 

评选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北京市早期教育研究所

北京市学前教育研究会

        200310

相关内容
欢迎参与讨论,共(条评论)
笔名:
邮箱:
 
  请遵守国家法律
   
版权所有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早期教育研究所
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站的任何文字与图片资料